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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兰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定位,打牢“四三三”政治监督基础,运用“三督六责九法”工作机制,明确方向、突出重点、抓住关键、聚焦发力,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、精准化、常态化。
强化高位部署,把好政治监督“方向盘”。县委将政治监督列入2023年改革攻坚“一年一组一项”行动改革事项,紧盯目标、推动落实。县委常委会先后2次传达学习区、市有关会议精神,对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,同时,紧扣中心工作,精心确定重点,研究决定将“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”“安全生产”作为2023年政治监督重点项目,以点带面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、市党委工作安排在基层落到实处。
强化责任落实,深耕政治监督“责任田”。县纪委监委印发《关于开展全县重点工作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》《贺兰县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工作指引(试行)》,创新“一中心七机制”工作法,实行“台账式”推进、“销账式”落实,“交账式”问责,形成4个方面30项政治监督任务清单,开展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检查65次,印发督办函59份,通报9期,督促整改问题148个。
强化“关键少数”,牵住政治监督“牛鼻子”。做实做细政治监督,必须突出“关键少数”。县纪委监委创新建立以“明责、履责、督责、考责、述责”为闭环、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主线贯穿始终的“五责一研判”机制,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,以政治监督为引领,通过“一函两清单”向党委(党组)发送督办函52份,约谈相关乡镇、单位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成员38人次。对40个党委(党组)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,督促整改问题157个,评出“较好”等次1个(农业农村局),推动监督责任层层传导、责任环环相扣。
强化贯通协调,下好政治监督“一盘棋”。建立监督事项会商研判机制,由县纪委监委牵头,联动县委巡察办、派驻机构和内部相关科室定期会商,统筹研究重点监督事项和人员部署情况,促进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,推动“四项监督”同频共振、同向发力。同时,加强与人大、组织、公安、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,建立双向或多向的贯通协调机制,加强沟通对接,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强化问题线索移送,整合监督资源,形成监督合力,不断提升监督效能,推动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。(贺兰县纪委监委)